很多人看到這兩個詞就覺得,啊?這倆詞還有不一樣?公司不就是企業嗎?是的,在工商登記中,有的組織形式屬于企業,但并不屬于公司。這么說吧,與企業相對的是“事業單位”,二者的差別是:企業(包括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比如醫院。企業除包括了公司以外,還包括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但是不包括個體戶。
很多人看到這兩個詞就覺得,啊?這倆詞還有不一樣?公司不就是企業嗎?是的,在工商登記中,有的組織形式屬于企業,但并不屬于公司。這么說吧,與企業相對的是“事業單位”,二者的差別是:企業(包括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比如醫院。企業除包括了公司以外,還包括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但是不包括個體戶。
很多人看到這兩個詞就覺得,啊?這倆詞還有不一樣?公司不就是企業嗎?是的,在工商登記中,有的組織形式屬于企業,但并不屬于公司。這么說吧,與企業相對的是“事業單位”,二者的差別是:企業(包括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比如醫院。企業除包括了公司以外,還包括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但是不包括個體戶。
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或者家庭)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個體工商戶,簡稱個體戶,是指生產資料屬于私人所有,主要以個人勞動為基礎,勞動所得歸個體勞動者自已支配的一種經濟形式。個體工商戶有個人經營、家庭經營與個人合伙經營三種組織形式。由于個體工商戶對債務負無限責任,所以個體工商戶不具備法人資格。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資全部歸屬于一個股東的公司。在一人公司的情況下,如果股東能證明自己的財產獨立于公司財產,是可以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是個人投資可供選擇的三種不同法律形式,以下從幾個方面對這三種法律形式進行比較。 3、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的區別? ①法律地位不同。根據我國法律,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可分為自然人和法人。個體工商戶不具有法人資格。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隹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是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是具有完全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②出資人不同。個體工商戶可以由一個自然人或家庭共同出資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出資人是一個自然人;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或法人股東投資設立。 ③承擔責任的財產范圍不同。個體工商戶對所負債務承擔的是無限清償責任,即不以投入經營的財產為限,而應以其所有的全部財產承擔責任。是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是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在一般情況下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只是在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一人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④適用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依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設立。而一人有限公司則依據《公司法》設立,并受其調整。 ⑤稅收管理不同。首先從稅收管理上看,稅局對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管理相對寬松,而對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要求則嚴格得多。 其次是涉及的所得稅不同。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繳納企業所得稅,對股東進行利潤分配時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從這個角度講,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比“一人公司”更有利。
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或者家庭)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個體工商戶,簡稱個體戶,是指生產資料屬于私人所有,主要以個人勞動為基礎,勞動所得歸個體勞動者自已支配的一種經濟形式。個體工商戶有個人經營、家庭經營與個人合伙經營三種組織形式。由于個體工商戶對債務負無限責任,所以個體工商戶不具備法人資格。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資全部歸屬于一個股東的公司。在一人公司的情況下,如果股東能證明自己的財產獨立于公司財產,是可以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是個人投資可供選擇的三種不同法律形式,以下從幾個方面對這三種法律形式進行比較。 3、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的區別? ①法律地位不同。根據我國法律,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可分為自然人和法人。個體工商戶不具有法人資格。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隹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是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是具有完全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②出資人不同。個體工商戶可以由一個自然人或家庭共同出資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出資人是一個自然人;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或法人股東投資設立。 ③承擔責任的財產范圍不同。個體工商戶對所負債務承擔的是無限清償責任,即不以投入經營的財產為限,而應以其所有的全部財產承擔責任。是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是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在一般情況下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只是在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一人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④適用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依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設立。而一人有限公司則依據《公司法》設立,并受其調整。 ⑤稅收管理不同。首先從稅收管理上看,稅局對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管理相對寬松,而對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要求則嚴格得多。 其次是涉及的所得稅不同。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繳納企業所得稅,對股東進行利潤分配時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從這個角度講,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比“一人公司”更有利。
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或者家庭)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個體工商戶,簡稱個體戶,是指生產資料屬于私人所有,主要以個人勞動為基礎,勞動所得歸個體勞動者自已支配的一種經濟形式。個體工商戶有個人經營、家庭經營與個人合伙經營三種組織形式。由于個體工商戶對債務負無限責任,所以個體工商戶不具備法人資格。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資全部歸屬于一個股東的公司。在一人公司的情況下,如果股東能證明自己的財產獨立于公司財產,是可以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是個人投資可供選擇的三種不同法律形式,以下從幾個方面對這三種法律形式進行比較。 3、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的區別? ①法律地位不同。根據我國法律,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可分為自然人和法人。個體工商戶不具有法人資格。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隹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是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是具有完全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②出資人不同。個體工商戶可以由一個自然人或家庭共同出資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出資人是一個自然人;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或法人股東投資設立。 ③承擔責任的財產范圍不同。個體工商戶對所負債務承擔的是無限清償責任,即不以投入經營的財產為限,而應以其所有的全部財產承擔責任。是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是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在一般情況下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只是在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一人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④適用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依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設立。而一人有限公司則依據《公司法》設立,并受其調整。 ⑤稅收管理不同。首先從稅收管理上看,稅局對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管理相對寬松,而對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要求則嚴格得多。 其次是涉及的所得稅不同。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繳納企業所得稅,對股東進行利潤分配時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從這個角度講,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比“一人公司”更有利。
前面提到了多次的“法人”,到底是啥意思?法人不是自然人意義上的人,是對公司、企業這樣的組織的一種擬人化說法。這里我們常常提及的那位“法人”,其實是“法定代表人”做一個區別。法定代表人是一位“自然人”,通常是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但其實“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不在公司任職,可以不是公司股東。公司、企業、事業單位都是法人,但是個體戶、分公司都不是法人。
前面提到了多次的“法人”,到底是啥意思?法人不是自然人意義上的人,是對公司、企業這樣的組織的一種擬人化說法。這里我們常常提及的那位“法人”,其實是“法定代表人”做一個區別。法定代表人是一位“自然人”,通常是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但其實“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不在公司任職,可以不是公司股東。公司、企業、事業單位都是法人,但是個體戶、分公司都不是法人。
前面提到了多次的“法人”,到底是啥意思?法人不是自然人意義上的人,是對公司、企業這樣的組織的一種擬人化說法。這里我們常常提及的那位“法人”,其實是“法定代表人”做一個區別。法定代表人是一位“自然人”,通常是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但其實“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不在公司任職,可以不是公司股東。公司、企業、事業單位都是法人,但是個體戶、分公司都不是法人。
對于有限責任公司來說,可以只有1名股東,這就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一人有限公司容易混淆的,還有一種組織形式,叫做“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就是另一家公司)。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應該帶有“有限公司”字樣,而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則不能有“公司”二字,因為它不是公司,是企業。個人獨資企業雖作為“企業”,但較之“一人有限公司”而言,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很多相似之處,只不過個體戶連“企業”都不是。
對于有限責任公司來說,可以只有1名股東,這就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一人有限公司容易混淆的,還有一種組織形式,叫做“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就是另一家公司)。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應該帶有“有限公司”字樣,而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則不能有“公司”二字,因為它不是公司,是企業。個人獨資企業雖作為“企業”,但較之“一人有限公司”而言,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很多相似之處,只不過個體戶連“企業”都不是。
對于有限責任公司來說,可以只有1名股東,這就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一人有限公司容易混淆的,還有一種組織形式,叫做“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就是另一家公司)。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應該帶有“有限公司”字樣,而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則不能有“公司”二字,因為它不是公司,是企業。個人獨資企業雖作為“企業”,但較之“一人有限公司”而言,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很多相似之處,只不過個體戶連“企業”都不是。
合伙企業,是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組織,也是為了盈利,但不具有“法人”資格。合伙企業的優勢就是“靈活”,很多“規則”都可以由“合伙協議”來規定,不像注冊個“公司”,《公司法》有一大堆限制,而且最重要的是,合伙企業運營的好是能避稅的。想要成立一個“合伙企業”,需要先了解它的類型,常見的有:“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企業”,承擔的就是無限責任;而“有限合伙企業”有兩種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責任,“有限合伙人”承擔的是有限責任。
合伙企業,是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組織,也是為了盈利,但不具有“法人”資格。合伙企業的優勢就是“靈活”,很多“規則”都可以由“合伙協議”來規定,不像注冊個“公司”,《公司法》有一大堆限制,而且最重要的是,合伙企業運營的好是能避稅的。想要成立一個“合伙企業”,需要先了解它的類型,常見的有:“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企業”,承擔的就是無限責任;而“有限合伙企業”有兩種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責任,“有限合伙人”承擔的是有限責任。
合伙企業,是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組織,也是為了盈利,但不具有“法人”資格。合伙企業的優勢就是“靈活”,很多“規則”都可以由“合伙協議”來規定,不像注冊個“公司”,《公司法》有一大堆限制,而且最重要的是,合伙企業運營的好是能避稅的。想要成立一個“合伙企業”,需要先了解它的類型,常見的有:“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企業”,承擔的就是無限責任;而“有限合伙企業”有兩種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責任,“有限合伙人”承擔的是有限責任。